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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未停稳即开车门 乘客被甩出车外摔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7: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6月8日晚8时许,金山路15号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公交车尚未停稳就开车门,一乘客由于惯性被摔出车外,颅骨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死者吴贵华今年55岁,在重庆某公司做工。6月8日晚7时许,他下班后乘372路公交车回南坪儿子家。据与其一同回家的侄儿吴光志介绍,该车牌号为渝B16414,行至南坪金山路段一约七八百米的长下坡时,他们要求下车。“当时车速很快,车还未停稳,车门就开了,
我叔叔一个踉跄就摔了下去。”

  吴光志称,吴贵华摔下车后,后脑勺先着地,鲜血汩汩流出,当即不省人事。据了解,事发地点并无公交车站,最近的站点距此有400米左右。一当地居民称,这一路段比较偏僻,许多公交车都随意上下客。

  吴光志称,车未停稳就开门,导致他叔叔摔死,驾驶员及冠忠372路队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说,事发后,售票员和司机立即把吴贵华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据了解,CT结果显示,吴贵华“脑挫伤,颅底出血”,生命垂危!

  昨日上午8时许,吴妻子周远惠打来电话称,因伤势过重,吴昨日凌晨5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周称一定要为丈夫讨回公道。上午11时许,吴的尸体被送去尸检。警方称,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暂时不能透露。

  昨日,冠忠372路队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一方面协助交警调查,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另一方面在路队展开了安全教育。至于事故该谁负责时,他称待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才有定论。

  对此,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维俞认为,此事件中,公交车驾驶员涉嫌两项违规:一,车未停稳就开车门;二,下车地点未设公交车站,私自下客违反有关规定。丁称,乘客购票乘车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公交车有责任把其安全送达目的地。因此,公交车在此事件中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丁同时称,车未到站乘客就要求下车,此举间接导致了惨剧的发生。(记者罗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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