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昨召开4年来首次公处大会12人被逮捕 11人被刑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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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35 云南日报 | ||||||||||||||
昨日下午12点50分许,23名身穿印有“富看”字样黄马甲的犯罪嫌疑人,在数十位荷枪实弹民警的押送下,来到富民电影院门前的空地上。下午1时许,公处大会正式开始,富民县公安局宣布: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富民县公安局宣布对涉嫌故意杀人的赵泽富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对涉嫌故意伤害的张宁等1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刑事拘留,随后宣读了这23名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据了解,现年28岁的犯罪嫌疑人赵泽富系贵州省威宁县人,长期以来靠乞讨为生。3月7日上午9点左右,赵泽富行乞至富民县大营镇东元村委会新桥村时,与该村村民刘某某发生了口角,随后赵泽富抄起一把锄头将刘某某当场打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经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昨日被依法执行逮捕;5月17日下午2点左右,犯罪嫌疑人王天春、彭红先找到摩托车驾驶员刘某,以乘车为由将刘某骗至一偏僻处,随后持刀把刘某捆起来,并封住了他的嘴,之后将刘某价值6390元的摩托车以及一部手机抢走。王天春今年20岁,系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人,彭红先现年33岁,系云南省陆良县三岔河镇人,两人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昨日下午被警方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数百位富民群众围观了这次公处大会,每当民警宣读完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后,人群中都会发出指责声和阵阵叹息。 孙 潇/文 周明佳/图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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