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殴打保姆致死 雇主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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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3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福州6月9日电(阮友直)引起当地社会广泛关注的殴打虐待保姆致死案,日前在福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雇主高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高威的父亲高腾宵、妻子孙锦爱,犯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共同赔偿被害人孙秀苹死亡赔偿金15万元。 年仅19岁的保姆孙秀苹于去年4月27日离奇猝死在雇主高威家中。在死者家属未到现场
经法院查明,2002年4月25日,17岁的被害人孙秀苹到高威家做保姆。2003年底以来,高威经常以孙秀苹卫生做不好、偷吃小孩营养品等为由,殴打虐待孙秀苹。 去年4月26日上午8时许,高威以偷拿零钱为由,先后对孙秀苹的头、脸和腿部进行拳打脚踢,并持铝合金管追打孙秀苹。孙秀苹因伤重回保姆房躺下,直至次日无法起床。 27日上午,孙秀苹因伤重昏迷在卫生间,高威见状害怕才拨打“120”。经福州空军医院的出诊医生检查后确认孙已经死亡。当天,高威和父亲高腾宵、妻子孙锦爱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由孙锦爱冒充孙秀苹的姐姐,取得了福州空军医院开具的孙秀苹死亡证明。随后高威、高腾宵、孙锦爱将孙秀苹的尸体送到闽侯县殡仪馆火化。28日,高威、高腾宵还找到在上海新村西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老医生黄某,要黄某帮助伪造了孙秀苹在楼梯摔伤导致严重脑震荡的假病历和治疗收费票据。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后,高腾宵、孙锦爱多次按照事先商议的说法向公安机关做了虚假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