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征婚见面分茶室一杯羹美丽“茶托”现身昆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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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35 云南日报 | ||||||||
谈婚论嫁本是很严肃的事,然而,近来昆明市有些女性却打着征婚的名义干起了“茶托”的买卖,这些女性一般都颇有姿色,借面谈之机要求到特定的茶室消费,然后与茶室老板分红。6月8日,在昆做生意的郭先生就遭遇了“茶托”的温柔一刀。 征婚女充当“茶托”专揽茶室生意
郭先生在昆明做生意,收入不错,只是婚姻不尽如人意,如今还是单身。他偶然看到一则“个人征婚”启事,动心了。6月8日,郭先生按照征婚启事上的联系电话678××53与该女子取得联系。该女子自称姓蒋,做服装生意,在昆明有房有车,经济条件好。在询问郭先生的情况后,女子表示满意,两人约好在昆明市金实小区北门见面。 当日下午2点多钟,郭先生在金实小区北门见到了这名姓蒋的征婚女。见面后,蒋小姐对郭先生说:“这里谈话不方便,还是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喝喝茶。”郭先生推荐了几个地方,蒋小姐都说不满意。郭先生只好跟着她走进附近的一家茶室,要了两杯茶水和一盘瓜子。过了20来分钟,蒋小姐的电话响了,说是她的生意太忙,改天再谈,起身急匆匆地走了。郭先生一去结账,傻眼了:两杯茶水和一盘瓜子要价145元钱。 当晚,郭先生又拨通另外一个征婚女的手机13708××××60应征,该女子主动提出约会,还是指定在金实小区北门见面,该女子又提出到附近去“喝喝茶”,蹊跷的事情发生了——这个女子带郭先生去的茶室居然和蒋小姐带去的是同一家!郭先生这才明白:“征婚是假的,敢情她们都是这个茶室的‘托儿’呀!” “茶托”月进千元以上 一从事婚介服务的业内人士听记者说到这事,笑了:“不稀奇,不稀奇!”他说,近年来市民对“婚托”已有所了解,和婚介所分成的“婚托”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部分“婚托”就摇身一变成了“茶托”:以个人名义在媒体上做征婚广告,借与应征者面谈的机会,进行高消费或购物,然后向经营者提成。 据介绍,一些茶室的老板都与一些女子和一些婚姻介绍所相互勾结,生意一般是通过刊登个人征婚广告带来的,客人消费的价钱可以与“征婚者”对半分。如果是婚姻介绍所介绍过来的客人,提成还可以再高一些,而且一天一结账。 一家茶室的老板介绍,近年来,茶室的生意也不好做,有的地方,一壶茶的价格甚至降到10元,稍上档次的一些茶室,为了支撑经营便用“茶托”来拉生意,据说在节假日甚至可以做到营业额在2000元以上。这个茶室老板强调,这么做的窍门在于茶水的价格要比平时收得高一些。 有的“茶托”还在网上“钓”男网友,聊天的倒不一定是女性,但网名却取为颇为香艳的女性名字,聊天时常用暧昧语言;见面的都是女性,与网友见面时一般将网友约至约定的茶室消费。与网友见完面后,一般不要对方送,网友走远后,便返回茶室结账,一般来说,“茶托”每月的收入都在千元以上。 茶室老板和“茶托”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这个现象,云南昆援律师事务所赵琦律师认为,“茶托”的行为明显有欺骗消费者的性质,可以定性为“欺诈”行为,主要责任在茶室老板,“茶托”要承担连带责任。不过,与“婚托”一样,对“茶托”与茶室之间交易的证据难以收集,在法律上较难认证,“茶托”往往会推托自己是茶室的熟客,否认自己与茶室之间有幕后交易。 夏体雷(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