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评家代炒股失误怪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54 扬子晚报 | ||||||||
夫妻股民炒股心里没底,找来电台股评专家代为操作,没想到一年多时间就亏了10万余元。多次上门讨说法未果的情况下,夫妻俩将这位股评主持人告上了法庭。昨日,玄武区法院判决这名股评主持人赔付夫妻俩损失9万余元。 原告 他操作失误,我损失10万
2001年夏天的某一天,股民刘兰偶然收听了王军主持的股评节目,之后便慕名去听了王军举办的股市点评课。课上王军自称是某大学博士,股市经验丰富,于是刘兰毫不犹豫认定王军就是可以帮自己发大财的“贵人”。一番交流,刘兰与王军渐渐熟识起来,王军一口答应帮刘兰进行股票交易,两人定下了“亏损达到5%%,就停止股票买卖,损失由刘兰承担7成,王军负担3成”的委托书。2002年1月刘兰在王军的指导下,将自己的15万元取出转投另一家证券公司,并把账号和密码告诉了王军,由王军开始股票运作。王军代她做的第一笔股票买卖。就亏损9.4%%,1万多元。按约定王军应该停止操作,可王军对刘兰说,股市风险是在所难免的,你若现在退出了,不仅损失捞不回来,发财的机会也失去了,刘兰决定博一下,同年3月又将老公庄华内有13万元的股票账号、密码交给了王军。 谁知接下来亏空变得越来越大,2003年初时刘兰夫妻俩已经亏了10万余元。刘兰开始向王军讨要损失。当年1月29日,王军给刘兰写下了一纸承诺,承认自己出现重大失误,但目前周转困难,希望通过继续炒作弥补损失,如若不行,会负责用现金填平。可是从年头等到了年尾,刘兰也只从王军那要到4500元。多次上门讨说法无果后,刘兰缠上了王军,这时王军的母亲出面表示,如果王军不赔钱,她来赔。可说归说,这钱还是没要到。无奈之下,刘兰和庄华将王军母子俩告上法庭,索要赔偿。 被告 账要细算,亏损不能全赖我 操作重大失误是谁的错王军认为,刘兰也有股票账户的密码,在交易亏损超过5%%后,按约定是该停止交易,但刘兰不但没有停止交易,还认可了继续操作的行为,从而又产生了新的亏损,因此责任在刘兰。对此法院认为,刘将股票账户交由王军进行委托理财,虽然她也有账户密码,但已丧失了对自己股票账户的交易操作权,当亏损达到双方约定标准时,停止操作的义务在王军。同时,王军作为电台股评节目主持人,在其已作出承诺的前提下,刘兰让其继续操作以弥补损失是合理的。而这些损失的造成,王军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判定,王军在为刘兰夫妇进行委托理财期间,造成其资金账户损失109590元,依据双方约定,5%%以内的损失由刘承担70%%,王承担30%%,因此,这里刘兰夫妇应自行承担9922元的损失,对于超出5%%的亏损皆因王军重大失误所致,王应全额承担。扣除已赔偿的4500元,王军还应赔偿刘兰夫妇损失95167.97元。吴春风 沙娟 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