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鬼混被偷拍 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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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4:3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6月10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 蓝剑庆元)妻子在外打工期间与异性鬼混,导致受害者将举报信和照片寄到丈夫家里。丈夫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公堂,要求与妻子离婚。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林建强与牛小芬离婚,婚生子由林建强抚养的一审判决。 1995年,宜宾县凤仪乡普选村刚满19岁的牛小芬与同组同岁的林建强相识恋爱,同年
林建强称,牛小芬在外打工期间不忠实于夫妻感情,与其他男人鬼混,被发现后被人拍了照片。受害者将牛小芬与其他男人鬼混的照片和举报信寄到家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诉请与牛小芬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 法院审理认为,林建强与牛小芬婚后由于牛小芬外出务工后行为不检点,不忠实于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林建强提出离婚并抚养子女,法院准许。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