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银行一部门总经理挪用千万元被判刑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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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7:1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合肥6月10日电(陈瑞)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农业银行营业部原总经理张伟挪用银行公款1000万元一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9年的判决。 1996年6月,张伟与张欲晓、韦宛金(均另案处理)预谋采用“以存定贷”的方式,向急需贷款的安徽华业公司贷款,以牟取利差款。随后不久,张伟利用职务之便,将安徽省农行
1997年12月4日张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03年12月,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发现其在被判刑前还存在挪用公款行为。今年3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