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卖“高档房”成本骤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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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1:29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高元勋)占房款4%的契税、5%的营业税……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于6月1日正式实施,其目标直指炒房者。记者昨天了解到,在比以前高的多税费面前,一些炒房者已心生退意。 昨天,市民刘先生本打算买一套新楼盘房子做投资,那房子房价6500元/平方米,面积44平方米,总房款30万元。根据大连市三部门6月初发出《通知》,这套房属于非普通住房
这套房子如果在购买2年之内转卖的话,要按成交额交纳5%营业税。 这意味着刘先生产权证办好2年内卖房的话,打个比方,房价涨到36万,要交36万的5%营业税,即1.8万元。他从买房到卖房所须交纳的税费达3.2万元,超过30万房款的10%。把这些税费打到44平方米面积里,等于房价涨了大约700元/平方米。 即使2年之后转让也要按转让价与购买价的差额交纳5%营业税。到时,房价将会进一步上涨,假设达到40万元,按买、卖时的差额10万元交营业税,也要5000元。刘先生买卖前后支付的税费也达1.9万元。 并且按新规定,这套房子转让时,买家办过户手续时也要交4%的契税,这进一步提高了买卖成本。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安福仁告诉记者,国家出台新政策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提高税费标准这一途径,提高炒房成本,从而遏制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炒作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