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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车辆抢险救灾不交过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6:29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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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十字车辆抢险救灾不交过路费2005-6-11 5:19:19

  (记者王眉灵) 记者昨日获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各部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红十字会在灾害救助中的特殊作用,凡设有红十字标志的车辆在执行抢险救助任务时免收道路通行费。

  文件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灾害救助体系建设中要充分考虑红十字会的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加强备灾救灾基础设施和救灾救助网络建设,帮助市红十字会完善应急反应机制,以协助政府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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