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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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7:2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文远东实习记者淮纯菊)西安市哪些住房能享受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本报发布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此标准从6月1日起执行。 从2005年6月1日开始,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
该标准已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已报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确认。 何以出台这样一个标准?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此次出台的这个标准,旨在稳定西安市住房价格。 您如何看待这个稳定房价的新政策?本报欢迎您发表看法。联系方式:拨打热线82252478(今日9:00-12: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85076088@163.com<mailto:或发送电子邮件至85076088@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