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周边发廊面积 不得小于三十平方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7:42 华商网-华商报 | ||||||||
西安火车站周边的发廊女依门叫客,色情引诱、敲诈过往旅客的现象可谓屡禁不止,害人不浅。昨日,西安火车站管委会终于强势出击,准备彻底清理这些毒瘤了。 昨日上午8时,西安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向周边所有发廊下发了关于火车站广场地区发廊经营管理的最新办法。也就是说,从即日开始,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将对周边所有不合格发廊进行严加管理。
这项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火车站周边发廊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必须具备相应的消毒设施及卫生洁具。店内不得设置隔断、布帘、不得摆放床铺,门窗要玻璃透明,门面不得遮挡贴盖。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不得依门接客,从事色情服务。所有发廊必须先由火车站管委会审查同意,在卫生、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在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营业。 在下午4时许的清理检查中,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发廊纷纷望风而逃,还有一些胆大妄为者仍在我行我素,设置隔断。工商、卫生、公安部门立即予以严格查处。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共清理了西八路和东八路的30余家不符合要求的发廊。 记者采访发现,除少数几家经营者还在经营外,其他都按照广场管委会要求停止了营业。但在采访中,一些商户告诉记者,关于规定中“店铺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的硬性要求,他们很不理解。火车站广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有这样一个硬性规定,就是因为这里曾经给西安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而这些面积非常小的美发厅也存在相当多的隐患。如果这些经营户对这一条件没有办法承受,他们可以到火车站广场管委会进行相关的退备手续。据陕西电视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