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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3·17”特大矿难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01 新华网

  重庆奉节“3·17”特大矿难案,最近在奉节县人民法院宣判,案件涉及的四名责任人一审被判一年到五年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11月,犯罪嫌疑人熊兴家、尹坤平、彭国恒、谷耀成四人合伙开办苏龙寺煤矿。今年3月1日,当地有关部门对苏龙寺煤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7项安全指标不合格,要求停产整改并对矿井进行了查封,但熊兴家等人对此置若罔闻,仍然违法组织生
产。今年3月17日上午,奉节县煤管局又发出了《责令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的整改通知书,他们依然置之不理,直接导致了3月17日下午苏龙寺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19名矿工遇难的惨剧。法院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等罪名依法判处四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五年不等。

  另据了解,包括苏龙寺煤矿在内的奉节县138个不达标的煤矿目前已上了国家煤碳安全生产监督局的黑名单,被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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