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翻供照样定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2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 徐红霞 通讯员 单丹 【金陵晚报报道】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能否定蒋东的罪曾让检方很伤脑筋。 原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蒋东矢口否认自己强奸的事实,称当时只是对小梅动了点手脚,并没有实质性的发展。
警方试图从小梅处搜集物证,可最关键的证据——沾染了精液的污纸和内裤都已经被小梅自己破坏了。 案件被提请批捕后,尽管办案检察官在阅读相关卷宗时发现,蒋东在公安机关曾有两次承认自己强行与小梅发生了关系,但他的供词却屡有反复,在检察官提审时他也是极力否认。检察官试图通知小梅前来谈话,可小梅因内心遭受打击迟迟不愿露面。 几经周折,昨天上午,小梅终于来到了检察院接受谈话。谈话过后,检察官发现蒋东曾经承认的两次供词在细节的描述上与小梅几乎完全吻合,“如果是编造的话,细节不可能这么雷同,且当时院内的确有人听到了小梅的呼救声。”据此,检方决定以强奸罪对蒋东批捕。 办案检察官事后感慨说,强奸案本来就是发生在两人之间的案件,如果受害人自己没有保护证据的意识,对于案件的审理将非常不利。 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矢口否认并不是逃脱制裁的方法,如果有其他足够的证据支持,他们还是难逃法网。 (编辑 田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