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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娼引诱少女卖身从中“抽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48 无锡日报

  本报讯一名卖淫女明知一名尚在小学读书的少女未满14周岁,仍引诱其在自己工作的理发店内从事卖淫活动。昨据滨湖区检察院证实:20岁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女)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马某系安徽利辛县人,原在滨湖区某理发店当服务员。她与店主潘某(已劳教)谈妥:由其在店内从事色情服务和卖淫,并按比例分成。今年3月29日下午3时,马某在店
内向他人卖淫时搭识了一名来店洗头的少女,并得知其未满14周岁,尚在小学读书,就欲出来找工作,马某便将该少女留店当“服务员”。当晚10时,马某与一嫖客谈妥嫖资后,即叫该少女去“服务”,当该女孩不明白怎么回事时,马某便引诱其向嫖客卖淫。同月30日至4月1日,马某还多次引诱该女孩与嫖客卖淫,并从中按比例“抽头”。4月2日,公安侦破此案,马某落入法网。(蔡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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