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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刀砍老父后 父亲原谅了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2:08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6月9日下午,住在长春市中环小区11区的78岁老汉雒久荣与小女儿发生口角,其间,女儿用刀将他砍伤。邻居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将老人送到医院,并将其女儿带回讯问。经过抢救,老人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昨日上午,记者带着鲜花和粽子来到医院看望雒大爷。病房内,老人的儿媳正在喂他吃西瓜,老人精神状态已好多了,但头上的绷带仍可看见血迹。老人抹着眼泪长叹一口气说
:“我老伴去世得早,我一个人养活了五六个孩子不容易啊!昨天我因为身上很痛,又是在气头上,说出了要追究她责任的话。哎,虎毒不食子呀!她毕竟是我的亲骨肉,这都是我的错,是我教育得不好!”老人说他已不打算追究女儿的法律责任了。医生:老人头颈部有10余处刀伤

  据吉大二院的姚医生介绍,老人送到医院时情况很危急,一旦失血过多将有生命危险,“老人头皮和骨头都被刀砍伤了,但幸好颅内没有损伤。”在为老人头部外伤做缝合时,姚医生粗略数了一下,其头颈部共有10余处刀伤,因为情况紧急,具体缝合多少针已记不清了。目前,老人主要面临两个危险:头部伤口感染和刀口间头皮坏死。律师:老人可能决定女儿的命运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的王广和律师说:“从老人的伤势情况看应构不成重伤,这就有两种可能:若仅构成轻微伤,他的女儿只需承担民事责任;若构成轻伤,就要看老人是否追究其女儿的责任。轻伤害在法律上是‘不告不理’,即如果老人追究,就需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其女儿需承担哪些刑事和民事责任,否则公安机关调查完就放人。”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老人的小女儿在接受调查后已被放走。读者:不能原谅这个女儿

  10日上午,多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长春市民张女士说:“父亲辛苦把她养育成人,再气也不能对父亲动刀啊!不仅要在法律上追究其责任,更要在道德上给予强烈谴责。”读者路先生对老人女儿的做法感到十分气愤:“父亲已78岁了,还患病,作为女儿本该尽孝。不知她自己有没有孩子,若有,她的孩子会怎么看她,这个女儿不可原谅!”本报记者袁泉《亲生女刀砍78岁老父亲》续(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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