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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条淑女”属夸大宣传个别批发摊点仍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2:08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刘艳杰)本报《“苗条淑女”宣传“虚胖”被撤货》的报道昨日见报后,“苗条淑女”究竟是否属于保健食品、在宣传上是否存在夸大宣传从而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电话采访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石所长,石所长称,哈药六厂生产的“苗条淑女”属于普通饮料,而非保健食品,在产品宣传中夸大了其瘦身功能,
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在长春,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对“苗条淑女”作出了撤货处理,但记者昨日在长春市重庆路附近的几个销售摊点和批发点里却发现,仍然可以轻易买到“苗条淑女”。随后,记者来到文化街东侧的几个饮料批发点,发现在这里批量购买“苗条淑女”并不难。在某雪糕批发点,经营者肖先生告诉记者,“苗条淑女”已经不让卖了,但另一位女士表示,如果批发后在市内销售,被查出来他们不负责退货,如果销售地点偏一些,应该查不出来。在另一副食商店批发经销处,其经营者李经理告诉记者,购买一箱“苗条淑女”还会赠送一箱哈药六厂的其他饮料,这是厂家给的促销政策。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人告诉记者“苗条淑女”已不允许销售。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苗条淑女”长春总代理商李先生,他称目前市面上的“苗条淑女”可能是撤货之前的存货,至于“买一送一”的促销政策是否是近期的危机处理方法,李先生表示无可奉告。

  如果看到摊点和批发网点私自销售“苗条淑女”,消费者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4692080。(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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