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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名医生首次因吃回扣被定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2:18 云南日报

  新华社福州6月10日电(阮友直)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日前以受贿罪终审判处福鼎市医院华建平等3名医生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福鼎市卫生局依据执业医师法,注销了这3人注册医师资格。这是福建省首例医生因吃回扣被判刑又被注销其注册医师资格的案例。

  法院审理查明,华建平、孙鲁闽、何雪晴3人原任福鼎市医院妇产科医师,2000年9月至2002年10月间,她们给前来就诊的患者大量开出经销商推销的几种昂贵药品,并分别收受
经销商给予的回扣款达2.62万元、2.57万元、1.19万元。2002年12月24日,当被告人何雪晴再次收受经销商以信封套装的538元回扣时,被院方当场抓获,牵出全案。

  福鼎市法院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以医生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受贿罪主体为由提起上诉。

  宁德市中院认为,福鼎市医院虽属公益医院,但也是国有事业单位,其医生作为国家公益活动的主要实现者,属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为替药品经销商促销药品,利用手中处方权开列昂贵“搭车药品”,从中收受回扣,其行为破坏了人民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市场秩序,均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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