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昨日公处41嫌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2:18 云南日报 | ||||||||
昨日上午10时,嵩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召开了“夏季风暴”严打专项行动公处公判大会,对李正全等41名犯罪嫌疑人及罪犯进行了公开处理。 昨日9时50分,警笛呼啸声中,几辆满载着41名犯罪嫌疑人的警车驶入嵩明县广场。10时许,民警押解着41名嫌犯鱼贯进入,附近群众和学生随即将广场围了个水泄不通。公处大会上,嵩明县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法院的相关领导依次宣布了41名犯罪嫌疑人及罪犯的罪行
现年50岁的男子李正全因涉嫌故意杀人,昨日被公开逮捕。另外,22岁的嵩明男子杨某于2003年7月16日至9月1日期间,伙同他人到该县嵩阳镇罗锦村等地,采用破窗进入等手段,盗窃了他人饲养的12头猪、3只鹅,共作案5次,窃取了价值人民币7300余元的财物。嵩明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杨某犯盗窃罪,昨日公开宣布判处其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及5000元罚金…… 昨日的公处公判大会上,11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2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8名罪犯被公开宣判。 张慧敏(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