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秤宰客将彻底去根儿 新《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8月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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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3:4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眼下,宰秤现象很普遍,购物心里没底!”6月10日,本报10版报道《2斤青虾被遥控器掠走3两》后,记者相继接到众多读者热线电话,反映遭遇黑秤宰客的经历。当日,记者从质监部门欣喜获悉,我国《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家质检总局审议通过,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从根本上杜绝黑秤宰客现象。
据了解,原《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自1987年7月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生产、型式批准和监督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原《办法》规定对申请单位采用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对计量器具新产品采取统一管理的需求。 《办法》共计6章25条。其中第四条、第五条强调,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型式批准。型式批准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进行的行政许可活动,包括型式评价、型式的批准决定。《办法》在内容上有了明显改进。将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统一为型式批准,将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统一为型式评价;对企业随意变更已经批准的计量器具型式的,要依据计量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据悉,今年8月1日起,原国家计量局1987年7月10日公布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