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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5:44 深圳商报 | ||||||||
梁女士反映: 住宅小区水费太高多收钱 梁女士来电反映,她住在民治某小区,该小区管理处每月向住户收取水费时,按照3.8元/吨的标准收取。大家觉得水费太高,就去询问管理处,管理处答复说是内含加压费和排
深圳市自来水公司答复: 管理处没有资格收排污费 深圳市自来水公司答复,自2004年8月起,深圳居民用水的收费标准就没有变过:22吨之内,收1.9元/吨;23-30吨,收2.85元/吨;30吨以上,收3.8元/吨;另外,每月收取0.5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根据《供水条例》,管理处可以收取一定的加压费。各小区管理处根据加压成本收取费用有差别,对此相关条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管理处没有资格再收取排污费,因为此费用已包含在每月0.5元/吨的污水处理费中。 邹小姐反映: 的士司机捡到手机不想还 邹小姐来电反映,昨天她从布吉南门打的到南岭村,下车时将一部手机遗忘在出租车上,由于她没有索要发票,也没有留意车牌号码,下车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邹小姐立即拨打自己的电话,是出租车司机接的,但其不肯归还手机,后来竟然关了机。请问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交通局建议: 应该记下车牌号码 交通局信息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由于没有发票和车牌号码,交通局对邹小姐的遭遇也无能为力。这位工作人员提醒乘客以后坐车时,一定要向司机索取发票。(程军祥) 作者:程军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