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见17岁女房客衣着暴露将其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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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6: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南京建邺区积余村一处民房内的房东蒋东将暂住女房客小梅强奸,事后,小梅担心男友知道这件事另有想法,便将蒋东实施强奸的证据,沾染其精液的污纸和内裤销毁。蒋东在公安机关供词反复。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经过调查后,认定蒋东的犯罪事实,日前,南京建邺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蒋东批捕。 今年27岁的蒋东是个个体户,住在南京建邺区积余村一处民房大院内,今年17岁的
小梅看见蒋东进了自己房间很生气。要求蒋东离开房间,谁知蒋东不但没走,反而将门关上,一把将小梅拖到床上。小梅边挣扎边大呼“救命”,然而小梅还是遭到蒋东的强暴。事后,小梅担心男女知道这件事后会另有想法,决定隐瞒实情,并将身上衣服洗干净,污纸也扔出门。小梅的男友回来后,小梅只轻描淡写地称她下午被人欺负了,可男友从小梅的神情和举止看出了破绽。在男友的再三追问下,小梅道出实情。 第二天,小梅在男友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蒋东很快被警方抓获。 蒋东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蒋东矢口否认自己强奸的事实,警方试图从小梅处搜集物证,可最关键的证据———沾染蒋东精液的污纸和内裤都被小梅自己破坏了。 案件被提请批捕后,尽管办案检察官在阅读相关卷宗时发现,蒋东在公安机关两次承认自己强行与小梅发生关系,但蒋东的供词却屡有反复,在检察官提审时,他也是极力否认强奸小梅。检察官试图通知小梅前来谈话,可小梅因内心遭受打击迟迟不愿透面。 几经周折,小梅接受和检察官谈话。谈话后,检察官发现蒋东曾经承认的两次供词在细节的描述上与小梅几乎完全吻合,且当时院内的确有人听到了小梅的呼救声,据此,检方决定以强奸罪对蒋东批捕。 本报记者 肖军 实习生 顿海英 通讯员 单丹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2日 第十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