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市民学堂教你维权,老人在世别轻易处理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8:3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 朱锐【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上午,著名法律咨询专家刘洪律师走进市民学堂,教市民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洪律师说:“从我一季度接受咨询的情况来看,婚姻家庭纠纷类咨询1892人,占咨询总人数的29.9%;房产纠纷类咨询1124人,占咨询总人数的17.8%;劳动纠纷类咨询573人,占咨询总人数的9.1%。三者加起来占到咨询总量的一半以上。”

  老人在世不要轻易处理财产

  “几年前,一位老太太将积蓄和老伴的丧葬费等凑在一块,花了三四十万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只有一个儿子,儿媳妇对她也不错,她干脆就把房主那栏填上了儿子的名字。这一下,房子成了老太太赠与儿子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这是儿子和儿媳妇的共同财产。哪知道没多久,老太太的儿子因车祸去世。渐渐地,媳妇对她也慢慢变了,每个月只给她100元,算是给孩子的生活费,自己则将孩子抛给婆婆,经常不归家。老太太心里抹不直,找来媳妇谈话,让媳妇正正经经找个人过日子。哪知道媳妇回她一句,现在这个房子原本就有我一半产权,你儿子那一半产权,我和女儿可以继承三分之二。你其实只有六分之一的产权,你最好少管我的事,不然我把你赶出去住。”刘洪律师说,虽然这种现象不太普遍,但因老人财产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却日益增多。因此老人们在世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地处理自己的财产。手里掌握着财产,晚年生活就有了依靠,相反,在少数家庭就可能会出现类似老太太这样的悲剧。他同时建议,老人们可以在晚年立一份遗嘱,通过公证,等到百年后再将财产分给子女比较稳妥。

  要好好利用购房合同附件

  刘洪律师说,买房时市民一定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写进购房契约的附件中,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举例说,有一对父母,为了将来免交遗产税,打算用10岁儿子的名义买房,但因为一下付不清房款必须得按揭。就询问售楼小姐用未成年人名义可不可以办贷款,小姐打包票没问题。夫妻二人就签了合同,交了预付款和4万元定金。哪知把资料备齐后,银行不给未成年人办贷款,夫妻二人面临着要么将剩余款项一笔付清,要么退掉房子,4万元定金也拿不回来,最后他们不得已将房子退掉,白白损失了4万元。刘洪律师说,如果他们夫妻在合同附件中注明“如果贷款办不成,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也就不会吃这个哑巴亏了。因为开发商和售楼小姐的任何口头承诺和楼书等都不可轻信,除非对方肯出具书面承诺,并将这些东西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编辑 田木)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