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春苑小区保安动粗惹众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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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12:13 云南日报 | ||||||||
前日,本报刊发了《春苑小区保安动粗惹众怒》一文后,昆明市救助站儿童保护中心在第一时间表示:如果确实是没有监护人的流浪儿,可由警方或市民将之带到救助站,由救助站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据昆明市救助站儿童保护中心副主任石林波介绍,儿童保护中心可以为这类流浪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但他同时强调:“这一切必须建立在流浪儿自己愿意的基础上。”据
昆明市救助站儿童保护中心提醒市民:发现流浪儿后,如果流浪儿愿意到救助站,请市民和昆明市救助站联系。联系电话:5376921、5348284。 雷 鸣(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