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后勒索卖淫女 示范吃安眠药梦中落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13:29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当代生活报讯 (通讯员孙晓梅 龚朗妮 文莲 记者覃炳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被告人与卖淫女嫖宿后实施抢劫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严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04年12月28日晚,被告严文伙同陈韵(在逃),在南宁市桃源路某宾馆认识了卖淫女季某、吴某两人。
29日晚,两人约季某、吴某到某酒吧喝酒,30日凌晨,两人将季、吴两人带到某大酒店开房嫖宿后,用红绸布将被害人季某和吴某捆绑起来,陈韵用手机拍下两人的裸体照片,并殴打季和吴两人,威胁说如果不给钱,就把两人的裸体照片在互联网上散发,还拿出一支装有红色液体的针筒,声称里面装的是艾滋病人的血,如季、吴再不叫朋友筹钱来就给她们注射。最后,被害人季某被迫叫朋友岳某将1万元汇到陈韵持有的户名为余福生的账户上,吴某也被迫叫朋友蒲某将5000元汇到该账号上。 可笑的是,为了便于逃跑,严文、陈韵想逼迫两被害人吃下安眠药,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被告人严文吃下两粒以表示没事。3人服下安眠药后药力发作,严文昏睡的时间比被害人还长,直到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仍昏睡不醒。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文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