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急刹猎枪走火伤人 持枪者面临两项犯罪指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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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0:1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付建鹏)车辆一个急刹,车内响起枪声,前排一人被射伤……因所携猎枪走火伤人,朱某昨收到检察院送达的起诉书,他面临的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两项指控。 据武汉市江夏区检察机关介绍,2月23日下午4时许,朱某携单管猎枪和朋友童某、杨某等人驾面包车去打猎。车子由熊某驾驶,很快上了江夏区金口街范湖社区贺岭公路。一路
突然,前方蹿起一只野鸡,几人一起欢呼,熊某一个急刹,猎枪从座位上滑落,撞击走火,子弹射中了副驾座上童某的腰部。几人赶紧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后经武汉市中级法院法医鉴定,童某腰脊椎损伤,损伤程度为重伤。 事发后3天,朱某到江夏区公安分局投案,目前被羁押在江夏区看守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