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女房主被保姆赶出家门?记者调查发现事情复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0:49 龙虎网

  【龙虎网讯】新闻提示:原本亲如父女的姨父和姨侄女,因为一套房子反目成仇。事情本身并不复杂,不过是一桩普通的家庭纠纷。可是,因为有了一个保姆,便生出了许多无奈和情与理的碰撞。姨父说,这个保姆是我雇来的,照顾我的生活起居,与我们的家庭纠纷没有任何关系;姨侄女却哭诉:“我被这个保姆赶出了家门!”在这个家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姨侄女

  姨侄女叫成萍,今年43岁,是纠纷房屋的产权人。在记者面前,她眼泪汪汪地诉说了自己被保姆“赶”出家门的辛酸事:

  “我从小跟姨父姨母住在一起,感情非常好,1996年,我花了十几万买下了姨父的房改房。因为那时亲如一家,所以也没有留下任何手续。

  1999年,姨母去世了,我便托楼上的邻居帮忙介绍了一个保姆过来服侍姨父,可就是这个保姆的到来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她,姨父与我的感情日渐淡薄。

  这个保姆一来,什么活也不干,我一个人带着儿子,她连饭都不给我儿子做。就因为这些琐事,我们经常吵架,慢慢的,姨父开始向着保姆说话了,毕竟,我不经常住在家里,而他则与保姆天天在一起。虽然有这些争吵,但我一直忍着,考虑到姨父年纪大了,不想再伤害他。可是没想到去年6月份,保姆竟然当着我的面赶我出去,说房子是老爷子的,老爷子要收回来给她。我觉得保姆之所以敢这么说,一定是有人在后面给她撑腰。

  恰好这个时候我儿子要上学了,要上这个学校,必须把儿子和我们两口子的户口迁到房子里才行,不然就得交很大一笔赞助费。因此我就和老爷子商量,要把丈夫的户口迁进来,可是老爷子拒不同意。随后,他竟然将房子的门锁给换了,不允许我进家门了。我老公常年在外工作,我没有地方住,我只好住到了我老公在南京的办公室里。”

  成萍说,她认为,自己与姨父相处了近40年,感情一直很好,就是因为来了这个保姆,导致了她和姨父感情的迅速恶化。现在,她想借助法律把这个保姆换掉,同时,要求老人答应把爱人的户口迁进来。

  三爸

  三爸其实就是成萍的姨父,因为姨母排行第三,便成了三姨父,又因为关系亲密,便成了三爸。三爸叫王林,今年86岁。为了弄清事实,记者来到了王林的家。

  说起这件家事,老人从一开始就是愤怒的,甚至有点情绪失控:“我就像是养了一条小蛇啊,从小养到大,到头来咬了我一口。”

  “成萍从5岁开始就跟着我们过,我们无儿无女,就把她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看待。1996年,我单位给我分了一套福利房,但是要补8000块钱的差价。我和老婆子想,干脆就把房子给她算了。就这样,她交了8000块钱,房屋的产权直接就写上了她的名字。

  结婚后,她还经常和老公住到我这里,但是不要说生活费,连水电费、电话费都不交。她来就是指望着这个保姆给她烧饭洗衣,连被子都要保姆给她叠。对我更是没有了一点点人情味了。

  老人说,自己看着成萍长大,成萍对自己一直也很好。但是,结婚后,她就像变了个人,脾气恶劣,而且从来不说一句真话。”

  老人告诉记者,自己对成萍完全失去了希望,现在他要收回房子。老人颤抖着说,就是把房子捐给国家,也不会给成萍。

  保姆

  保姆叫李丽,苏北农村人,今年47岁。

  原本想进城打工,挣点辛苦钱,不想却身不由己地卷进了一场是非。对着记者,李丽并没有太多的抱怨,她说,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这个家,自己原本也不想多呆的,可是上次回去后,老人托了很多人打电话要自己再来,考虑到自己的女儿也在南京,跟丈夫商量后,自己还是回来了。

  李丽说:“对于爷爷和成萍的矛盾,我不会过问。但是,我可以拍着良心说,我绝对没有说过任何中伤成萍的话,我更没有资格赶成萍出家门。”李丽同时告诉记者,自己与成萍没有矛盾,如果成萍一定要诽谤自己的话,她将把成萍告上法庭。

  居委会说法

  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冤屈”,采访中3个人都告诉记者,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居委会了解。昨天下午,记者便联系上了王林所属的延龄巷居委会的周主任。

  据周主任介绍,居委会对王林一家的情况比较了解,因为光是居委会和派出所便去他们家调解了很多次。周主任说,起初,他们对这起家庭纠纷也是云里雾里,但是,在走访了一些周围的邻居之后,加上平时的观察,居委会发现,成萍的说法似乎更多的是出自主观,比如说她对保姆的一些言论,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对自己经济状况的介绍等。

  另外,周主任还告诉记者,这么多年,保姆的工资全部是由老人从自己的退休工资里支付的。老人的爱人去世后,成萍便很少支付老人生活费。周主任告诉记者,为了社区的和谐,为了老人的健康和这个家庭的问题,居委会将和辖区派出所民警一起尽力促使这家人能重新走到一起。(该家庭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律师点评

  对于这起纠纷,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王桂祥律师认为,从当事人的叙述来看,成萍确有被迫离家的嫌疑,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法律的规定,成萍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物权,任何人不得侵害。对于王林收回房屋的要求,从法律上来说,很难成立。该房屋产权证明确表示产权人为成萍,成萍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基于老人的赠予。如果要撤销先前的赠予,王林必须拿出成萍对他及其近亲属有人身伤害或不尽赡养义务的证据。

  女房主被保姆赶出家门?记者调查发现事情复杂

  作者:梁建恕

  (来源:金陵晚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