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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房主“一房二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24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一时心理失衡,年近六旬的郁洪林做出了“一房二卖”、并将房款挥霍一空的傻事。前天上午,南京玄武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郁洪林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郁洪林是南京某厂的退休工人。2003年7月单位分给他一套51平方米的住房,但需要交纳几万元房款。他根本拿不出钱,便登出卖房广告,打算先把房子卖掉,一部分钱交给单位
,自己还能再落点儿。买主很快就找到了,双方签了购房合同,价格定在7万元。郁洪林把钥匙交给对方,买主也分3次付清了房款。

  然而,郁洪林一直拦着不让买主去看房子,理由是产权证还没办好。直到去年4月中旬,买主忍不住一个人去了,却发现房子里竟然有人在搞装潢。一问才知道,对方是从郁洪林手里花16万元买了这处房子,产权证都已经过户了。买主大吃一惊,赶紧拨电话找郁洪林问个清楚,却发现手机已经停机了。

  找不到郁洪林,买主向警方报了案。

  今年2月,郁洪林被警察从南京某小区的一个工棚里揪了出来。他承认自己是“一房二卖”,钱也被他做生意亏空光了。但他说,当初之所以会把房子卖给第二人,是觉得第一个买主把价格压到7万元,实在太低了,简直就是“价格欺诈”。他是心理实在太不平衡了,才会做出这种事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郁洪林在履行购房合同的过程中,以欺诈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故作出上述判决。(玄刑 毛蕾)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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