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警察因贩毒被判处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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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2: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13日电(记者李嘉)1984年从警察学校毕业后就在广西靖西县公安局工作的何文献因为参与贩卖毒品的罪恶勾当,日前被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而和他同案的李树森则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万元。 2004年7月1日下午,何文献携带了1000多克海洛因来到南宁市中心的一家宾馆,以每克200多元的单价卖给柳州人李树森。两人完成交易后刚走出宾馆大门,就被早已经接到举报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文献被抓捕归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重大毒品案件的毒犯,其行为可以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依法予以何文献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没收毒资16万元。(完)(广西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