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西一警察因贩毒被判处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2:30 新华网

  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13日电(记者李嘉)1984年从警察学校毕业后就在广西靖西县公安局工作的何文献因为参与贩卖毒品的罪恶勾当,日前被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而和他同案的李树森则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万元。

  2004年7月1日下午,何文献携带了1000多克海洛因来到南宁市中心的一家宾馆,以每克200多元的单价卖给柳州人李树森。两人完成交易后刚走出宾馆大门,就被早已经接到举报
并循线追踪而至的柳州刑警抓获,当场从李树森携带的包内缴获海洛因701克,从何文献处缴获海洛因345克以及毒资1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文献被抓捕归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重大毒品案件的毒犯,其行为可以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依法予以何文献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没收毒资16万元。(完)(广西频道)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