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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惹祸 “荘子村”赔“三只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2: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因顾客停车的车位起争议,成都东郊玉双路上的餐饮店“荘子村”和“三只耳”的员工发生抓扯,最终闹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成华法院判决“荘子村”赔偿“三只耳”店受伤的一员工医疗费等4400余元。

  据成华法院的法官介绍,去年8月10日傍晚6时许,有顾客开车前来玉双路吃饭,“三只耳”火锅连锁店玉双分店和“荘子村”店相邻,两店值班的员工为顾客的停车车位发生争
吵,“荘子村”保安队队长陈某某拿起对讲机将“三只耳”店的保安张某某砸伤。张被送往医院治疗8天,花去医疗费等4400余元。后张将“荘子村”及打人保安告上法庭索赔。成华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陈在履行职务,其赔偿责任应由“荘子村”承担。据此,成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成华法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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