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官细心严谨 查实年龄 少年免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3:39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13日消息:因户籍资料登记有误,一名盗窃时不满16周岁的青年徐某险些错误承担刑事责任。幸而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细审严查,发现问题后一究到底,才使徐某免受错误的刑事追究。 日前,宝山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在承办一起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徐某的父母对于徐某的年龄状况欲言又止。注意到该细节后,承办人向徐某及其父母进行
其父母在听取了检察官的说理后,告诉承办人他们本以为年龄对定罪量刑并无影响,故没有纠正徐某户籍资料上年龄登记的错误,徐某的确切出生年月应为1988年11月,而不是户籍资料上所登记的1988年1月。获知此情况后,为了本案的正确认定,检察官立即赶赴徐某的老家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乡卫生院调取了“出生记录底卡”,证实徐某的母亲确实在1988年11月进行生养且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再经过对案发前制作的证件以及相关证人的调查,证实徐某确实出生在1988年的11月,故徐某盗窃时未满16周岁,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检察官细心和严谨,终使徐某未受错误的追究。 作者:钟颖 潘维杰 (来源:新闻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