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先报告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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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市消防支队昨晚突查部分宾馆、酒店,发现诸多隐患 本报讯 (记者 宁炜 通讯员林乐坦沈楚湘)昨晚,市消防支队突查部分宾馆、酒店,发现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存在的火灾隐患尚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今日起,消防部门将联合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重点对全市“六小”场所,即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旅馆、小作坊,以及私营企业、“三合一”场所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消防检查,严防失控漏管。 6月10日,广东省汕头市华南宾馆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公安部消防局就此向全国发出紧急通报。为深刻汲取教训,厦门消防部门组织了这次突击检查。 昨晚的检查发现,一些宾馆消防设施不全,或遭受损坏严重,服务员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识。如位于中山路的天仙宾馆缺少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通道上摆放沙发,形成“死胡同”。两位值班服务员说:如果发生火灾,先报告经理,再报火警119。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汪清波说,这种做法贻误了灭火救援的最佳时机。 中山路的银洲旅馆,底层的疏散通道被占用作服装店面,客房的窗户安装铁栅栏,配置的灭火器已过期,大部分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已经损坏。服务员说,刚来两三天,还没来得及消防培训,因为老板太忙了。 市消防支队表示,要对“六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一时又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