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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交通协管出现“以权谋私”变成“邪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4:09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南辰)近日,一家媒体对北京嘉里中心附近个别交通协管员“以权谋私”的丑行进行了报道。被曝光的交通协管员颇有些欺软怕硬的“小聪明”:对奔驰、宝马违章停车要掂量掂量,“不好惹就把罚单撤了”;对于一般车辆违章停车,则向车主表示孝敬一条红梅香烟我就可以给你撤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的交通协管员出现这种“以权谋私”的丑行绝不是头一次,也
绝不是个别行为。去年北京国际车展期间,记者就曾经对展馆周边街道的交通协管员趁火打劫乱收停车费,导致停车费比车展门票还贵的怪事进行过报道。当时,有关部门在媒体曝光后,开除了几个乱收费的交通协管员,但据记者实地观察,展馆周边地区的交通协管员在车展头几天乱收费是一种默契的“共谋”行为,被处理的却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既然说到“以权谋私”,不妨探究一下交通协管员手中的权力到底从何而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这应当说是北京交通协管员手中权力的出处。

  分析这条法规可以看出,交通协管员根本没有执法权,其承担的责任是“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聪明”的交通协管员还是利用“站在执法者身边”的机会,把对违章车辆贴罚单的工作变成了一种“执法权力”。一条红梅香烟的价格远远低于司机乱停车要交的罚款;罚款进的是国库,红梅烟却可以装进自己的口袋;于是乎,贴罚单和撤罚单也就成了一种可以被贿赂、权势等因素左右的行为,不再符合法律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从大背景看,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近些年出现交通协管员这个“新职业”有一定的道理。机动车数量猛增,人、车、土地矛盾凸显等因素使交通管理者捉襟见肘,警力严重不足。在这种前提下,交通协管员的工作的确可以缓解一部分城市交通压力。但是有关部门也要意识到,既然用法律的形式赋予交通协管员权力,就一定要同时对其进行严格的约束、监督和管理。否则,在整个执法的链条中就会出现一个脆弱的“交通协管员窗口”,由于这一环节的腐败从而破坏整个执法体系的形象。

  除了“以权谋私”,北京市一些交通协管员常见的毛病还有衣冠不整、用语不文明、不规范等。另外,在一些情况下,他们本来可以依据法规对违章行为进行劝阻,但最终却一言不发而只是暗中拍照取证。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严格管理,尽快推出条例、细则对交通协管员的工作加以规范。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就杜宝良在同一地点被电子警察“记录”违章105次一事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市局将整改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北京市公、检、法、司等单位负责人也通报了各单位整改的重点,并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以及处罚措施。交通协管员不是执法者,但是却“站在执法者身边”,协助执法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因此,交通协管绝不能变成交通“邪管”,他们不能成为北京市这次对执法行为进行整改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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