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酒后发廊撒野打伤民警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4:18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闵振华记者江跃中)洪某因酒后辱骂并踢打前往处警的民警及联防队员,日前被南汇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1月23日下午2时许,洪某和唐某酒后到附近一家发廊敲背,两人以在发廊内遗失手机为由,与发廊人员发生争执。民警接报后,即带领联防队员前往处警,要求洪、唐两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这时洪某非但不予配合,相反上前阻止并辱骂民警及联防队员。当民警
将洪某带离现场时,洪某突然踢打民警朱某和联防队员郁某,致两人腿部、眼部受伤。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