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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事体何苦大动干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5:30 中国宁波网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冯评

  宁波晚报讯邻里间本该“啥事体都好商量”,但有些人却不是心平气和地去解决问题,还大动干戈。奉化法院最近接连审判了两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值得好好反思。一滴水起争端

  王某与张某是同村人。年初的一天上午,在菜场摆摊的王某准备收摊回家,将洗菜水倒在摊位前。旁边摊位的张某对他说:“水溅到我的脖子上了!”王某解释:“可能是棚上的滴水滴到的吧!”张某不再言语。然后,两人各自忙去了。中午时分,回家的张某见村里几个老人在晒太阳,说了一句:“今天脏水泼着,运气真坏,回来路上手拉车翻倒,连秤也断了。”这话刚好被王某听到了,王某就接口骂张某。张某随即从家中端来一盆水泼王某,王某在众人劝说下准备离开。这时,张某的儿子赶来了,张某及其儿子与王某扭打在一起。

  事后,王某起诉到奉化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5240.10元。而张某也提起反诉,认为王某在纠纷中存在过错,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2610.60元。奉化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张某两人遇小纠葛,本应冷静处置,张某在纠纷已平息的情况下再度起事,存在主要过错。法院判令张某及其儿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3908.48元,判令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等143.30元。

  “路被压坏你该修”

  孙女士与邻居赵老汉则是由路面不平闹起来的。事发去年9月17日早晨:当时,孙女士路遇邻居赵老汉,赵老汉气冲冲望着她埋怨道:“你老公整天把汽车开进开出,路都压坏了,你们赶紧铺铺好!”孙女士答了一句:“以后有时间会修的。”赵老汉认为孙女士有推脱责任之意,就又说了几句;孙女士认为赵老汉蛮不讲理,以“公家的路,关你什么事”反唇相讥。结果,两人的争吵不断升级,并发展为相打,赵老汉把孙女士按倒在地。孙女士的丈夫听到妻子呼救声,从家里冲出来,将赵老汉拉起,拉到村干部家评理。

  后经旁人劝说,双方平息纠纷,各自回家。当孙女士和丈夫路过赵老汉家门口时,赵老汉拿着菜刀扬言要劈死孙女士,并冲向孙女士。见此情形,孙女士急忙用手挡了一下,结果小手指被劈伤。此时村干部及时赶到,将赵老汉的菜刀夺下。奉化法院判令赵老汉赔偿孙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465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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