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误入轻轨被剐受伤失明 告地铁公司索赔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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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6:53 新华网 | ||||||||
今天上午,5岁半的小勇(化名)在爸爸妈妈陪同下,走进西城法院的大法庭。一年前,他和两个小朋友玩耍时,从路边开裂的护网误入城铁线路。结果被一辆列车剐伤并留下了右眼失明的残疾。小勇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地铁公司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补助等共计30万余元。 早上8时多,小勇就和父母来到法庭里,他穿着一件红格衬衫依偎在妈妈身边,额头上
去年6月27日上午9时40分,小勇和两个小朋友从暂住的昌平区二拔子新村,前往城铁13号线龙泽站至西二旗区间的K16公里处,从开裂的护网进入城铁线路,3人爬上路基边坡在轨道线路边玩耍时,被由龙泽站驶往西二旗站的城铁列车右侧受流器剐伤头部和胸部,经999急救中心诊断,小勇开放性颅脑损伤、头部多处骨折出血、右肺挫伤、右眼失明。另有一名男孩也被剐伤。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调查认定这是一起正常行驶的城铁列车将在城铁轨道线路边的未成年人剐伤的人身伤害事故。 小勇的爸爸妈妈4年前带着他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贷款买了辆小货车做水果生意。小勇的父亲杨先生回忆说:“事发当天我和小勇的妈妈去顺义拉西瓜,把孩子放在亲戚家。亲戚发现小勇跑出去玩便四处寻找。等我们听说孩子出事了赶到医院时,小勇已经做完开颅手术了。我当时觉得特别绝望。这一年来,家里为了给小勇看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小勇的大脑还是有些迟钝,右眼失明的他今后上学、就业都是问题。”杨先生说,地铁公司对开裂的护网有管理和维护的法定职责,但该公司却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了小勇误入轨道受伤造成右眼失明的严重后果,地铁公司对此应负有完全的责任。 地铁公司答辩称,公司已经对运营管理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为防止事故发生采取了在媒体上宣传城铁地外运行的危险度;修建封闭防护网,防止社会车辆、行人进入;悬挂警示标志等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并委托建筑安装公司对防护网等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至于护网开裂的原因,地铁方面表示,护网开裂并非老化等自然原因所致,就在事发两天前,维护人员进行了巡检时护网还处于完好状态,因此是人为破坏造成护网开裂,而这是地铁公司日常维护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另外,地铁公司认为,小勇擅自进入城铁线路导致受伤是其监护人没有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基本监护职责造成的,小勇的父母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对此,小勇的父亲认为,作为家长他们有一定责任。但如果城铁护网没有破裂,孩子是不可能受伤的。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当庭调解,小勇的父母提出了20万元的调解金额,而地铁公司则表示,还要回公司协商后才能给予答复。作者:孙莹(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