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女友结下冤仇持械群殴杀死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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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21:0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因纠缠被害人女友与被害人产生矛盾后,22岁的首钢工学院学生赵浩宇约定用武力互殴来分高下,结果闹出了人命。 今天二中院向媒体通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赵浩宇14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他帮凶也分别获刑。
赵浩宇因纠缠刘某(殁年17岁)的女友而与刘发生矛盾。2004年10月4日,赵浩宇与刘在电话中约定互殴地点。 当日23时许,赵浩宇纠集刘思阳、崔彬等四人到本市怀柔区青春路乐盛堂药店附近,与刘纠集的黄、李等人持械互殴。互殴中,刘思阳等持刀、崔彬持镐把伙同赵浩宇对刘、黄进行殴打,造成黄轻伤、刘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