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学法,何时学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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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原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委书记张小川,被指控犯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罪,昨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6月2日《西安晚报》) 当审判长问他在任职期间是否学习过法律时,张小川承认学过宪法,至于刑法,他说“没学完”。审判长的提问,用意可能是警醒犯罪嫌疑人,既然学法,怎不慑于法律的威严
联想到一段时间以来,贪官受审,“不懂法律”几乎成了托词,似乎说自己不懂法律,就可以罪轻一等。其实,写在书本上的法律条款,读不读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官员要对法律精神保持敬畏。可以说,法律常识对于受过教育的官员来说,并不神秘。“受贿是犯罪”,这在当今社会可能是妇孺皆知的道理,难道官员会不知道? 所以,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即便是法学专业的高材生,也难免不去犯罪。而那些社会中的温顺良民,可能一生也不曾读过一条法律条文,但一生遵纪守法。法律之外,是非善恶,在一个正常人的心里应该是十分清楚的,贪官学没学法律,实在是个伪问题。因为他们不需要具备精深的法学专业知识,一方面去“受贿”,另一方面,又能懂得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去钻法律的空子,成为法治的漏网之鱼。 查一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