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家殷承宗同意和解“光盘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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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0:54 新京报 | ||||||||
表示主办方未经允许录音发行,北京高院二审开庭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钢琴大师殷承宗三年前在上海大剧院演奏了钢琴伴唱《红灯记》及钢琴协奏曲《黄河》,随后因市场上出现该演出的“现场版光盘”,殷承宗与演出主办方及光盘出版方打起了官司。昨日,北京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因双方均表示可以庭下和解,北京高院宣布此案暂时休庭。
2002年1月2日,上海南新雅艺术苑在上海大剧院组织了一场演出,殷承宗演奏了《红灯记》及《黄河》两首曲目。一个多月后,南新雅艺术苑授权上海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钢琴伴唱《红灯记》、钢琴协奏曲《黄河》CD.光盘面世后,殷承宗认为,南新雅艺术苑未经其同意进行现场录音,并私自将录音带提供给出版社出版发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音像出版社及销售光盘的北京新华外文书店音乐书店也构成共同侵权。他将此三家单位共同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发行并索赔25万元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南新雅艺术苑与上海音像出版社共同赔偿殷承宗6万元,音乐书店停止销售。判决做出后,上海音像出版社上诉至北京高院,他们认为自己与南新雅艺术苑已经签订了协议书,并取得合法授权,没有违法之处。殷承宗的代理人则认为,一审判决是完全合理的,请求高院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