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环保卡下亿元项目(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6:21 华商网-华商晨报
环保卡下亿元项目(组图)
刘希贵(中)拒绝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上签字

  本组图片由 吴晓天 摄
环保卡下亿元项目(组图)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的化工项目

  晨报讯 (记者 关凤祥)投资过亿元的化工项目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擅自开工建设。

  昨日,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因此受到辽宁省环保局的环境违法查处,责令停工,并罚20万元。

  但在现场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海刚的父亲、辽阳华兴化学品公司董事长、辽宁省人大代表刘希贵拒绝接受行政处罚告知书。

  拒绝接受行政处罚

  昨日下午,辽宁省环保局监理处的执法人员来到辽阳市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新建年产4万吨天然脂肪醇工程项目建设,并罚款20万元。

  “不干了。”“不影响我一切。”“厂区可以在这扔着……”面对上述处罚决定,刘希贵拒绝接受《行政处罚告知书》。一位声称是刘希贵秘书的年轻男子表示:停产就停产,大不了投进去的1000万元不要了。

  刘希贵说,自己的企业是精细化工,废水都不会产生,而旁边的其他企业却产生大量的污水。他还表示,这个项目早在十几天前就停工了。

  但记者在现场看到,厂区里仍有干活的工人。对此,刘希贵的解释是:工人是在安装设备,准备拿到外地去用。

  亿元项目没办理环评

  据了解,今年1月28日,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将灯塔市化肥厂收购。该企业为民营企业,总投资1亿多元,生产天然脂肪醇。

  据介绍,辽宁省环保局在今年6月对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万吨天然脂肪醇工程项目审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行为。

  调查发现,该单位新建年产4万吨天然脂肪醇工程项目,虽经辽阳市经委批准立项,但未经过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便擅自开工建设。

  对于企业为什么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刘希贵的解释是:一是企业忙,再有就是当地政府希望其年底投产,工期紧张。

  企业可在7日内申辩

  省环保局监理处副处长王军表示,拒绝接受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不影响今后的执法。该企业可以在7日内向省环保局陈述、申辩。

  如果他提出要求听证,需要在3日内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7日后,省环保局将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单,如果那时企业继续拒绝接受,省环保局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省环保局监理处处长孙大松表示,环境影响评价是为了杜绝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污染。对企业选址、排污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要进行详细的考虑。如果项目建成后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那么其存在的意义就没了。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