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不慎是火灾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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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1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昨日,省公安厅发布全省5月份警情数据报告。5月我省的社会治安、交通事故和消防灾害比较平稳。但随着夏季的来临,各种违法犯罪、交通事故、火灾相对进入高峰,公安部门提请广大群众,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共同抵御各类警情的发生。 5月份全省公安机关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9239起,查处8544起,分别比4月份下降10.2
5月份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1021起,死亡246人,受伤665人,直接经济损失449.5376万元。其中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交通事故4起,主要发生在榆林、汉中、宝鸡三个地区和西宝高速公路,死亡13人,受伤10人,超速行驶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5月全省共发生火灾434起。共死2人、伤8人,受灾108户,烧毁建筑44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04.09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2%。用火不慎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占总数的18.4%;从起火场所看,房屋、堆场火灾居多,其中房屋火灾最多,引起火灾136起,占总数的61%;堆场引起火灾45起,占总数的20.2%。12时—14时;16时—18时;20时—22时时间段发生火灾最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