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申诉书中“一”写成“二” 马大哈李某告错“东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46 水母网

  水母网6月14日讯李某是龙口第一建筑公司工人,因单位拖欠工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但是,李某在填写申诉书时,错将被诉单位名称写成“龙口市第二建筑公司”。当仲裁委传唤龙口市第二建筑公司出庭应诉时,对方提供了与李某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李某这才认识到自己告错了人,仲裁委也宣布李某败诉。无奈之下,李某只得更改被诉单位名称,重新提起申诉。(记者王晓通讯员 修良 学茂)

  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