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何领不到买断工龄的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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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5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陵城6月13日电(特约记者李玉峰通讯员李瑞军)今天下午,陵水小太阳学校13岁学生魏权金的母亲泪流满脸地对记者说,儿子患上了双下肢重症肌无力病,为了凑钱给孩子治病,还不满四十岁的丈夫被逼买断工龄,但一年时间过去了,丈夫还领不到这笔钱,孩子的病则越来越重,真叫人心碎。 魏权金9岁时患上了双下肢重症肌无力,已发展到几乎无法走路的地步。2003年初,北
魏健夫妇为了能尽早拿到这笔款给孩子治病,多次找陵水经营部的负责人交涉,该负责人每次都以省石油分公司有内部管理规定为由拒付魏健的买断工龄款。今天下午,记者就魏健近一年时间领不到买断工龄款一事电话采访了陵水经营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说,他没权决定是否付给魏健的买断工龄款。他曾请示过省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答复他说,没有什么可请示的,除非你自己把钱垫上去。今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省石油公司零售中心负责人冯先生,他说,这事由陵水经营部负责处理,与省公司无关。 记者查阅了海南省公证处的公证书(2004)琼证字8204号文,当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是省石油分公司陵水经营部(简称甲方),职工姓名魏健(简称乙方),应该说陵水经营部完全有权付给魏健的买断工龄款,而陵水经营部的负责人却多次把责任推给省分公司。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工委副主任颜业闻先生。他是这样说的,县交警大队欠省石油公司陵水经营部的款,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不是单位与本人的关系。陵水经营部以没有追回欠款为由拒付魏健的工龄款没有法律依据,况且目前魏健的儿子正等待着这笔钱治病。陵水经营部拒付魏健的买断工龄款于法于理乃至于情都不通。 一方面魏健筹钱给儿子治病心急如焚:一方面省县两地的石油部门却不决断,这件事还要拖多久? 作者:李玉峰 李瑞军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