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经验”引起全国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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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30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张尚武实习生曾楚禹)我省在桃源县率先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为全国土地纠纷仲裁的全面铺开探索出宝贵经验。今天,国家农业部在长沙召开全国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仲裁工作会议,对桃源县在试点过程中,“仲裁调解一起,处理落实一宗,和谐稳定一方”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 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少
为了探索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途径,去年8月,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将桃源县列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一年来,试点取得了宝贵经验:一是成立机构,县设立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乡镇设立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庭;二是建立制度,制定了《仲裁暂行办法》、《仲裁工作规范》等10项制度和12套法律文本;三是健全管理,对仲裁员、调解员实施目标管理,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四是明确重点,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政策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解决此类纠纷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把纠纷化解在乡村、解决在基层。会议认为,这些经验“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 一年来,桃源县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近300起。县级仲裁3起,调解21起,涉及96人次,已全部处理到位;乡镇调解258起,涉及850人次;每起纠纷仲裁调解都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让农民满意。 会议介绍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条例(讨论稿)》;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家介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参加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