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未经环评就开工 董事长拒绝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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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5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就开工建设,而负责项目的辽阳市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竟然拒绝接收环保部门向企业下发的处罚告知书。 环保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辽阳市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初开工建设了一个年产4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该项目需经过省级环保部门批准才能开工,但项目至今未能得到省环保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保部门据此向企业下达了处罚告知书并按照规定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处以20万元的罚款。当日下午,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达该企业送达处罚告知书时,该企业董事长表示不能接收,因为工程要赶时间没时间进行环评。在与执法人员僵持半个多小时后,董事长表示,该项目是辽阳市政府要求赶快开工建设的。如果违反规定,责任应该由辽阳市政府承担。 但辽宁省环保局相关人员表示,尽管该企业没有接收处罚告知书,但事实上已知道处罚一事。7天后,环保部门将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单。如果企业拒交罚款,环保部门将把此案移交到法院,由法院强制执行。记者电话:81518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