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入户需拓号照相 柳州一新车车主遭遇强制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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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0:47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见习记者刘健雄)“不在大正宏车辆拓印服务部拓号和照相,就被对方工作人员威胁办不了下一步的手续!”前不久,赵先生将自己被强制服务的经历,向柳州价格举报中心12358进行投诉。赵先生不解,明明称是自愿服务,为何却变了味?提起4月下旬的那次遭遇,虽事隔一个多月,赵先生仍显得相当激动。 他说,他的新车在车管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时,就被要求拓号、照相,可到位于柳邕路
根据赵先生的反映,6月9日、10日,记者两次以车主的身份,来到大正宏车辆拓印服务部核实情况。记者看到,该店明显位置虽然明码标价,但并没有告之车主对拓印及照相服务可否自愿选择。记者问服务部一名女工作人员:“拓号和照相可否自行制作?”对方犹豫了一下,便截钉截铁地说了一句:“不得的!”次日,记者再一次提出同样问题,对方改称:“不知道!”然而,在一旁的柳州交通征费稽查处缴费大厅,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拓印及照相服务都是自愿。车主既可自行制作,也可找能提供此项服务的其他商家。 柳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车拓印和照相服务并非强制性服务。早在2003年2月份,区物价局就已对此专门下文,鉴于此类收费不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应由车主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选择制作方式。若车购费征管机构或其他涉及新机动车入户的管理部门违反自愿原则,硬性要求机动车车主接受服务,则属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物价部门应予以纠正。 据了解,前不久,柳州市物价检查所对大正宏车辆拓印服务部的检查中发现,该服务部在明码标价时故意隐去“提供服务应按自愿的原则”的内容,还存在对部分车辆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等现象。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对这家服务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顾客反映的收费问题进一步展开调查。 作者:王缉宁 刘健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