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都能印错,作者与主编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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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1:05 南京报业网 | ||||||||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陈晓报道 好不容易出本书,自己的名字都登错。但是作者要求对方公开道歉的要求被法院驳回。 宋为民是南京某大学的教授,2002年,他受邀参与了黄某主编的饮食丛书的编辑工作。2003年,图书正式出版发行,可是宋为民竟发现在该图书的封面页和著作权页上,自己的名字被印成“宋建民”。宋为民与出版社联系后获悉,作者名单是丛书主编黄某提供的。
去年底,宋一纸诉状将黄主编告上了法庭。宋认为,黄将他名字署错的行为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也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因而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今年4月12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黄辩称在向出版社开列作者名单时,因笔误将“宋为民”写成了“宋建民”,纯属意外差错。并声称自己的一部分稿酬放弃给宋,以此作为对原告的补偿,且出版社已做了更正声明,因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黄某作为该书的主编,由于其过失,导致该书署名错误,给原告宋为民造成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黄得知该署名错误后,主动登门、多次书信向宋为民致歉并作了一定经济补偿,且出版社再版此书时,已将误印的作者姓名更正过来了。法院认为,这些已经能够弥补其侵权行为给宋造成的署名权方面的伤害,并驳回了宋关于登报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判决宣布后,宋当庭表示对判决不服,要上诉到省高级法院。(4版《民生通道》)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