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被铐树上致手臂残疾 状告公安局索赔5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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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1: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金海) 寒冬腊月,被派出所铐在树上两个多小时,致使左臂残疾。凤翔县城关镇北街村6组农民刘根虎日前将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索要赔偿费55万多元。 2000年12月4日下午,刘根虎在县城西关一建筑工地干活时,手中的铁锨把碰到了一辆从身边驶过的出租车的右前门,划掉车门油漆。出租车司机黄宏武为此与刘根虎发生争执厮打。黄宏武的鼻子被刘根虎打破出血后,驾车离开。半小时后,黄宏武的父亲黄景峰和其
石家营派出所民警王晓成、唐英将刘根虎带到派出所询问。据民警讲,他们无意中发现刘根虎身上带有菜刀,就给刘根虎戴上手铐,并将菜刀拿走。而刘根虎对此说法予以否认。民警将刘根虎铐在派出所院子的树上有两个多小时。晚上8点左右,工头跑来替刘根虎交了300元钱给黄宏武看病,刘根虎被放回。次日,刘根虎到凤翔县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臂丛神经损伤。后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左手臂失去大部分功能。 这几年,刘根虎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赔偿。凤翔县人民检察院纪检部门调查后认为,民警在刘根虎已被强制带回派出所后,仍使用戒具将其铐在树上,时间长达两小时以上,而当时气候正处于严冬季节,其方式、场所和程度都显属不当,并超出了一定的限度,确有滥用职权之嫌,建议刘根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给予赔偿。 日前,刘根虎将凤翔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费等共计551144.55元。凤翔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今年45岁的刘根虎告诉记者,1992年他就当选过城关镇的人大代表,自己并不是胡搅蛮缠的人,而且也非常珍惜人大代表这一荣誉。原本家里就靠自己一人撑着,自从残疾后,体弱多病的妻子和两个幼小孩子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