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辫子能卖大价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3: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瑶海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了一个以收购“辫子”为手段进行诈骗的特大犯罪团伙,8名团伙成员全部被刑事拘留。 2004年11月20日上午,责任区刑警三队接到辖区某旅社老板李先生报案称,他被3名男子以收购“辫子”为名,骗走人民币15000元。侦查员们于今年5月25日至6月11日,分别在合肥和太和县两地,将李长法等8名诈骗嫌疑人悉数抓获。
审查证实,李长法伙同吴永生等人于去年11月窜入合肥,住进了两家个体旅社,并雇佣钟点工来旅社卖辫子,李、吴以每500克200元的价格“收购”,随后同伙范登杰等人再以收购商的身份上门,以每500克300元的价格将“辫子”收购走。在进行这一系列活动的时候,他们都大张旗鼓,故意吸引旅社老板的注意。 不久,吴永生和李长法分别告诉两家旅社老板,在其外出时,如果有人来卖“辫子”请他们代收一下。11月上旬,吴、李两人故意外出,“钟点工”随即上旅社送售“辫子”,两家旅社老板分别以每500克200元的价格代收,经吴、李“转售”后,使两位旅社老板都得到了300元钱好处费。 经过几次交易之后,11月20日,吴、李觉得时机成熟,遂雇人向旅社老板李先生出售“辫子”37.5公斤,李先生不知其中有诈,买下了辫子,将1.5万元现金如数付给了卖主,与此同时,平安旅社的老板也被同样的方式骗走现金1万余元。 吴永生等人骗得2.5万元后逃离合肥市分赃,而后又流窜到四川、湖北等地,以同样的手段继续作案。今年5月19日,李长法等人再次窜至合肥市,准备用同样的手段继续进行诈骗,还未来得及下手,就被一网打尽。 (徐卫华 张振山)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