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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生下女儿遭弃 未婚妈妈法院讨回抚育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0:23 东方网

  东方网6月15日消息:网恋后不久就生下女儿,男友却绝情而去。。昨天,浦东法院判决男方应补付女儿抚育费4800元,并从5月起每月付250元抚育费至女儿独立生活时止。

  2000年,18岁的卢燕和刘伟(均为化名)在网上相遇,两人迅速陷入爱河并难以自拔。几天后就偷吃了禁果。2001年3月,卢燕在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怀孕了。此时,刘伟要去部队服役。为了不影响刘伟服兵役,卢燕一直未提怀孕的事,并一相情愿地想在女儿生下来
后给刘伟一个惊喜。2002年1月,卢燕生下了女儿,取名叫卢佳。直到此时,如梦初醒的卢燕父母立即找到刘伟家人。刘伟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并于一年后提前从部队退役,另找了工作。但之后,刘伟对卢燕的感情越来越淡漠,对卢燕想结婚的要求总是避而不谈。为此,卢燕家人于2003年2月到刘伟单位找其谈判,但刘伟依然无动于衷。

  今年3月,卢燕将刘伟告上法院,要求刘伟补付孩子抚育费,并自今年3月起按月支付抚育费500元。法庭上,刘伟表示愿意每月支付抚育费1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均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作者:朱勇 严剑漪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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