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企业泄毒停产 巨额贷款被判照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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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0:3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去年北京怀柔区北京京都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发生有毒液体外溢事故,该公司和其合作企业北京中发黄金有限公司由于事故停产导致不能依约偿还借款而被银行告上法庭。 近日,二中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中发公司向建行怀柔支行偿还650万借款本金及利息,京都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4年4月20日,怀柔区北京京都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在处理尾矿废液过程中,由于违反操作规则,管理不当,发生有毒液体外溢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度中毒,9人轻度中毒的重大伤亡事故。之后京都公司被迫停产,其合作企业北京中发黄金有限公司也随之停产,二公司的资金均不能正常运转,导致北京中发黄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怀柔支行所借,由京都公司担保的65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不能依约偿还。故建行怀柔支行起诉至二中院要求中发公司偿还650万元的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京都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件链接 2004年4月20日18时,北京怀柔区北京京都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发生有毒液体外溢事故。 此次事故发生在处理尾矿废液过程中。由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加碱不足,产生大量氰氢酸,造成人员中毒;工艺流程中,由于操作人员未开启泵和截门,致使有毒液体外溢;而当班3名操作工在生产中脱岗去吃饭,造成岗位无人监护,致使有毒液体外溢后无人及时发现;岗位责任无明确分工,对危险岗位无人监控;在工作中和事故发生后,3名操作工均未按规程要求佩戴防毒面具。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立即启动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治预案,对事故波及区域2公里范围内的群众共计210人进行了疏散。 作者:孙慧丽 | ||||||||